奉府字〔2014〕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胡耀明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罗会河同志任县房管局局长; 余鸿海同志任县农机局局长; 黄山业同志任县国资公司经理; 钟铭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主任; 刘新生同志任县机关事务局局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王辉同志任东风垦殖场场长。 免去: 贾先华同志的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吴永胜同志的县农机局局长职务; 陈小清同志的县房管局局长职务; 黄彩义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公司经理职务; 陈瑞军同志的县机关事务局局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帅小根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局局长职务; 陈浩同志的干洲垦殖场场长职务; 何南平同志的东风垦殖场场长职务; 洪畴强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黄青云同志的县房管局副局长职务; 罗斌同志的石溪办事处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赖如宜同志的县金融办副主任职务; 雷鸣同志的县司法局冯川司法所所长职务。 2014年11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