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公告

2019-04-30 03:40:00 来源: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解决好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后因多种原因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部分退役士兵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问题,保证退役士兵享有的保障待遇与服役贡献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要求,自6月1日开始,靖安县开展部分政府安排工作退出现役士兵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作。
       此次补缴工作的主体:在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且在《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的退役士兵。
       以上对象请带齐材料(材料清单如下),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靖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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