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 空 警 报 试 鸣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人防办将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分预先警报:信号规定鸣36秒、停24秒为一周期,反复3遍;空袭警报:信号规定鸣6秒、停6秒为一周期,反复15遍;解除警报:信号规定为长音,即连续鸣3分钟。 请各有关部门通知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和广大市民,并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因鸣警而出现混乱,以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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