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上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0-01-25 08:00:00 来源:上高县人民政府 作者:上高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上府办字〔20204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上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与措施联动,共同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上高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建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现将《上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依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机制

2.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机制成员单位成员名单

3.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机制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2020124


附件1

上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根据上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与措施联动,共同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建立上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一、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

牵头位:县卫生健康委

参与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县医疗保障局、武警上高中队、县红十字会、中国电信上高分公司、中国移动上高分公司、中国联通上高分公司。

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容

(一)信息沟通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时将涉及本部门预防和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向相关部门通报,为有关部门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二)联席会议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三)联防联控

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相关部门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实现信息共享,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及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

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和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信息发布标准,经授权及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流感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实验室建设,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常规检测工作;加强外环境检测,及时将检测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县林业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巡护监测,督促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通报陆生野生动物流感疫情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局):负责饲养动物流感的防治工作,加强活禽检疫监管,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饲养动物流感的监测和信息及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向县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通报饲养动物流感疫情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市场内禽类无照经菅行为;强化活禽经营市场进货检验收、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市场销售来源不明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依法打击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宣传行为;加强对有关商品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做好农贸市场环境整治,落实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工作。

县商务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县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县卫生健康委与新闻媒体、出版等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信息新闻报道与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协调开展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情引导工作,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舆情应对处置,指导协调疫情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等舆情导控工作,指导及时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

县公安局: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不配合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负责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乘坐公路等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做好公路运输管理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送工作,落实运营客车一日一消毒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占道摊贩的管理。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协助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学校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控制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学校内发生。负责信鸽的监测与管理。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和调度。

县民政局:制订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协助相关部门对旅游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双察工作,严格旅游团队档案管理,建立严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旅行社领队、导游负责配合做好移接送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各类参保人群医疗费用;将有关治疗特效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畴;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患者大病救治经费的报销比例。

人武部:负责协助做好部队驻县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应急处理工作。

武警上高中队:负责做好县武警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病例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控制等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需要,通过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出救助呼吁,依法开展募捐、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救助。

中国电信宜春分公司、中国移动宜春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春分公司:加强相互协调配合,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通信保障。

 

附件2


上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成员名单

 

成员单位成员:陈卫东  县委宣传部常委副部长

罗忠才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周红军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简成健  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冷华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

晏启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阿敏  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晏新华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李勇忠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黄小平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科级部

邹居余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李忠平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陈淑红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郁奇磊  县人武部副部长

徐洪文  武警上高中队中队长

况海军  中国电信上高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洪亮  中国移动上高分公司副总经理

晏庆峰  中国联通上高分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3

 

上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罗旭芳  县卫生健康委应急办主任

黄金生  县林业局野保站站长

    县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站干事

聂小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股股长

晏洁婷  县商务局普通干部

刘希远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副所长

聂建东  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公用事业股股长

易奇勋  县委宣传部普通干部

万云彩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秘书股股长

李圣典  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

罗国英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况小龙  县公安局股级干部

曾昶农  县教育体育局安稳办主任

胡梦婷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普通干部

    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医审股副股长

钟丽萍  县人武部一般干部

漆练贤  武警上高中队排长

毛银生  中国电信上高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中国移动上高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中国联通上高分公司客户经理

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由罗旭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电话:0795-2521795,传真0795-2511204,邮箱:sgxwsj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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