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20-02-03 08:00:00 来源:上高县人民政府 作者:上高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相关规定,自2020年2月3日6时起,对锦华小区进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未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该小区居民和车辆一律不准外出,小区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该小区。解除封闭时间另行通告。

  请广大居民自觉执行!

  上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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