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海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01-30 08:00:00 来源:上高县人民政府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上字〔2018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毕海龙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

简文革同志任县信访督查专员(正科级);

邹伟良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芝华同志任县锦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简成健同志任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黄小平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

晏文杰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

曹群峰同志任县外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一年);

谢阿敏同志任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一年);

况斌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试用一年)。

免去:

简文革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邹伟良同志的泗溪镇副镇长职务;

徐彦如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冷荣同志的县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职务;

罗惠民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简向东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李万根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彭国文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晏晓金同志的县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桂如同志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毕海龙同志的县信访督查专员(正科级)职务;

漆永全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易理平同志的县信访督查专员(正科级)职务;

郭永春同志的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傅葵柳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调县委政法委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游小双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晓明、李群娥同志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熊小珍同志的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丁小红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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