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上字〔2018〕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毕海龙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 简文革同志任县信访督查专员(正科级); 邹伟良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芝华同志任县锦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简成健同志任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黄小平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 晏文杰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 曹群峰同志任县外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一年); 谢阿敏同志任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一年); 况斌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试用一年)。 免去: 简文革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邹伟良同志的泗溪镇副镇长职务; 徐彦如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冷荣同志的县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职务; 罗惠民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简向东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李万根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彭国文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晏晓金同志的县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桂如同志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毕海龙同志的县信访督查专员(正科级)职务; 漆永全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易理平同志的县信访督查专员(正科级)职务; 郭永春同志的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傅葵柳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调县委政法委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游小双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晓明、李群娥同志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熊小珍同志的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丁小红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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