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动提供疫情线索的上报奖励办法

2020-02-12 07:52:29 来源:铜鼓县人民政府 作者: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促进发热、咳嗽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各住户存在1月25日(正月初一)后从外地返铜、离铜又返铜或来自武汉、湖北等地的,且1月25日后有发热史、近期有发烧、咳嗽或头痛等其他不适症状的,并能认真准确填写信息,经核实后,给予每户100元奖励。

2.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主动上报社区,并主动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每例奖励200元,以就医凭证为准。

3.凡群众举报有近期旅居史,且有发热、咳嗽人员隐瞒不报,不就医的,经查实的,每1例奖励举报人200元。

4.凡信息填写不真实,故意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不上报的,一经查实,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5.奖励资金先由所在社区垫付,疫情结束后统一到城区社区管委会报账。

6.执行时间: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25日。

7.监督举报电话:15970527940,0795-8722086(联系人: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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