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02-26 12:15:40 来源:宜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3)噪声

  建设单位在设计安装设备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并且将高噪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同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进一步控制噪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污泥、浸出渣和生活垃圾等。浸出渣外售作建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设有6台500m3硫酸储罐,2台100m3氨水储罐,为应对储罐发生泄漏事故,项目设置一个9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做好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区长新东路

  (3)建设单位联系人:闵利民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819228017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环评机构名称: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乙字第2303号

  (3)评价机构地址:南昌市高新南大道3699号弘泰大厦

  (4)评价机构联系人:毛工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791-8396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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