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心城区停车系统信息平台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准备、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宜春中心城区停车系统信息平台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春中心城区停车系统信息平台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与内容:本项目选址范围为:中心城区主干道路内停车泊位;次干道路内停车泊位;主干道人行道停车泊位,次干道人行道停车泊位;平面停车场。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泊位为11960个,其中:13个平面停车场1424个泊位;2个地下停车场350个泊位;8个临时停车场940个泊位;路内停车位3457个;人行道停车泊位5789个(改造1334个,划线4455个)。建立智慧停车一体化平台及监控指挥中心,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购置相应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为15015.63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19个月。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一)项目前期稳评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利益群体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评审、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二)负面舆论传播引起的风险 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网络论坛等多种途径听取民众意见,逐个、集中回答民众关心的问题。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六、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490号 联系人:雷心怡 联系电话:0795-3996018 邮箱:584992757@qq.com 七、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江西省为宜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医药工业园湖东路7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95-3525855 邮箱:642856770@qq.com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