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樟树市体育运动最高纪录审批办法》 (二)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运动员在比赛中运动成绩超过全市纪录的,可以申请破全市纪录:1、必须是在由市体育局主办或经市体育局批准认可的正式竞赛中创造的成绩;2、比赛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竞赛规则;3、比赛至少应有一名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执行裁判工作;4、举行比赛的运动场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经市体育局验收合格;5、我市运动员在参加全国性、国际性正式竞赛中,运动成绩超过全市纪录者,也可以申请破全市纪录。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规定1、运动员破全市纪录后,运动员所在运动队或代表团应即填写市体育局统一印发的“打破全市纪录申请表”,报赛区组委会或市运会单项竞委会。报赛区组委会或市运会单项竞委会根据竞赛裁判组出具的破纪录成绩证明单,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于赛后十天报市体育局。2、运动员在全国正式比赛中破市纪录,应由运动员所在运动队填写“打破全市纪录申请表”,连同赛区出具的破纪录成绩证明单一并于赛后十五天内报市体育局审批。逾期不予审批。 (四)责任部门市体育局训竞科,联系电话:0795-7332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