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樟树张根如普通诊所)公示

2019-12-20 08:00:00 来源:樟树市人民政府 作者:发布日期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股室: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联系电话:0795-7119881,传真:0795-7119986。

1.设置人:张根如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樟树张根如普通诊所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樟树市临江镇杨公路(煤建公司大院内)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 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