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动有序复工复业的通知

2020-03-09 08:00:00 来源:樟树市人民政府 作者:樟树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樟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第205号

关于强化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动

有序复工复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单位: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强化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动有序复工复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含酒店、餐馆、早餐店、夜宵店等),在满足做好防控措施、备好防控物资、登记好上岗人员信息等复工复业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报备后,可全面恢复营业。鼓励提倡线上经营。

二、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市场监管、商务、卫健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三、餐饮经营单位复工复业前,必须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台帐,复工后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必须备好测温仪(测温计)及充足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餐饮从业人员原则上优先使用本地人员,暂不聘用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

四、用餐人员原则上凭“中国药都健康码”电子通行证绿色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店消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一律不准入店。除就餐时间外,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人员进店后要文明就餐,保持间距,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闲聊。

五、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提倡使用手机扫码支付。推行分餐制,鼓励为每桌客人提供双筷公勺或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暂不举办婚宴、喜宴、年会等聚集性用餐活动。

六、餐饮经营单位要强化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外出采购时或工余时间,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集聚场所。

七、餐饮经营单位需开放堂食的,要求每天开窗保持自然通风不少于2小时,按照“圆桌隔位坐,大厅隔桌坐”的原则就位用餐,每个包间营业时间只安排一桌客人。符合通风条件的包间只能安排单桌,无通风门窗的包间不得开放待客,包厢入座率不得超过50%,每桌最多不得超过7人,并如实登记好每桌订餐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有空调、电梯的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防疫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不得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生鲜肉品,加工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食物应保证新鲜、清洁、卫生,过夜食品不得供应。餐饮外卖食物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防止配送过程污染。同时,要加强餐厨垃圾管理,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九、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樟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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