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晶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5万吨废轮胎生产建设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

2020-06-01 08:00:00 来源:樟树市人民政府 作者:盐化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生态环境部令 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江西省晶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5万吨废轮胎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樟树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一路以南,小微路以东。用地面积45亩,主要建设生产车、仓库、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约40295平米。购置相关设备,形成年年综合利用5万吨废轮胎的规模。

建设单位:江西省晶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樟树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司工

联系电话15296167872

   箱:zhongminggroup@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生产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生产及员工生活废水、生产废气、工业噪声、工业固废等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参与形式: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后,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或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邮箱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江西省晶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5万吨废轮胎生产建设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江西省晶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5万吨废轮胎生产建设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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