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宜黄一女子驾驶无牌电动车与皮卡车相撞(附视频)

2020-10-13 23:07:01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宜黄之窗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10月10日11时50分许,邹女士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二轮电动车(果色,欧派品牌),在宜黄县凤岗镇沿江路通济桥处与方先生驾驶的赣F皮卡车(灰色,江铃品牌)相撞,造成邹女士受伤(伤情轻重暂不明)且电动车受损(受损价值暂不明),皮卡未受损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事故双方直行通过该路口时均为按照规定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行,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通济桥路口监控

交警提醒


1、机动车在没有红绿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车辆先行,确保自身安全。

2、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禁止加装遮阳伞。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不仅影响驾驶人员视线,无法及时发现路面行车情况,而且会影响车身结构,进而影响驾驶员对车辆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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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黄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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