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财政局推行“五项措施”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

2017-12-13 10:57:43 来源:宜黄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为加快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早日形成扶贫成果,连日来,宜黄县财政局深入脱贫攻坚战主战场,采取五项措施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

  一是搭建扶贫资金监管平台。为更好地掌握全县所有扶贫资金的运行轨迹,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扶贫、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协作,采购第三方软件公司负责开发了一款专门软件,将所有扶贫资金纳入管理,按照资金类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进展、验收运行等情况,实行在线管理,平台数据对财政、扶贫、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接口开放,并实行分段录入,分工负责,对全县扶贫资金管理实行一键查询,方便了在线管理。

  二是完善资金运行拨付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实行“先规划、再实施,先启动、再拨付,先验收、再报帐”的程序,严格审核程序,严格把关,杜绝了截留挪用的现象发生;实行专人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了专款、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工程类项目实行项目实施单位报账制,实物补助类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到户类项目实行“一卡通”直接拨付到农户。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始终坚持基建项目招投标制、重大项目监理制、基建项目审计制、限时完成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

  三是认真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建立脱贫攻坚资金管理联系制度,由各股室联系归口部门并分别负责一个乡镇,按职责分工督促支出进度。相关人员迅速到所联系部门及乡镇对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及支出进度进行了督促检查。各股室在了解实际支出情况的基础上,对未形成报账支出的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征询和分析,提出了改进建议,推动形成有效支付。

  四是设立专项资金绿色通道。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限额以下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者由业主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对5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做到验收后及时受理并开展项目评审,限时下达评审报告,便于编制结算报告;财政内部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请款事项,执行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资金支付“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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