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40号)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对16个单位开展巡察,10月31日-11月8日分别进驻营山县第二中学、营山县信访局、营山县妇幼保健院、营山县职业高级中学等4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分别设立联络电话、电子信箱和群众信访接待点。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现将巡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营山县职业高级中学 联络电话:17383759687 意见箱设置地点:营山职业高级中学大门口(复兴二街1号)、复兴二街107号侧面、红光街43号 群众信访接待地点:营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办公楼三楼 电子邮箱:2879401737@qq.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营山县妇幼保健院 联络电话:17760009913 意见箱设置地点:营山县妇幼保健院办公楼大门口 群众信访接待地点:营山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四楼 电子邮箱:403571026@qq.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营山县信访局 联络电话:17760009915 意见箱设置地点:营山县信访局办公楼大门口 群众信访接待地点:营山县信访局办公楼一楼(正西街130号) 电子邮箱:245861340@qq.com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营山县第二中学 联络电话:17760009917 意见箱设置地点:营山县第二中学大门口左侧、营山县第二中学教师宿舍楼2栋1单元左侧 群众信访接待地点:营山县第二中学德智楼(学校行政办公楼)三楼巡察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YSXC8080@163.com 县委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08:30-18:00,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同时,县委巡察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817-8311883。
中共营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