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避免人群交叉感染,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南充市信访局关于做好近期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以及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9日起,中共营山县委、营山县人民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反映诉求,尽量避免或减少采取走访形式反映诉求。 电 话:0817-8223391。 网上投诉:http://xfj.nanchong.gov.cn。 纸质信件邮寄地址:营山县绥安街道正西街110号附1号(营山县信访局收);邮编:637700。 三、确有必要走访的,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就近就地选择来访接待场所,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在指定地点信访,坚决杜绝到非接待场所办公区域信访。 四、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请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行代表走访,并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其他人员尽量做到不聚集、不走访,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或长时间滞留。 五、在停止信访接待期间,信访干部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各位来访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参与,共渡难关。
营山县信访局 2020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