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迎泽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2019-11-04 08:00:00 来源:迎泽区人民政府 作者:综合科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发布迎泽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5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迎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发布太原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并环改办〔2019167号)文件要求,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11412-11824)。主要应急响应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4.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3.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区政府督查组将加强对橙色预警管控企业督导检查,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1.加大无标车、黄标车查处力度。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黄标车和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货车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车辆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除外。

2.全区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企业名单,在实施I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停产。油墨、涂料、板材加工及家具和机械加工企业表面涂装车间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或车间实施停产。

3.对所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24小时驻厂监察,确保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4.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城中村(棚户区)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5.拉运沙石、渣土车辆全部禁止通行。

6.停止各类煤炭、沙石等散装物料装卸筛选作业。

7.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2次洒水抑尘作业,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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