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2019-11-29 08:00:00 来源:迎泽区人民政府 作者:综合科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市改善办《关于发布太原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并环改办〔2019188号)以及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研判会商,未来2天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迎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11290-113024)。主要应急响应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各街办(镇)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生态环保、工信等职能部门、各街办(镇)要加强对黄色预警管控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移动源减排措施。建材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3.扬尘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辖区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城市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

 

迎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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