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11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312—826988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县政府东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北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0742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