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工作的通告

2020-03-09 20:18:16 来源:冀州区人民政府 作者:社会民生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冀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严防疫情输入工作的

 

(第6号)

自抗击疫情斗争以来,全区上下众志成城、坚守岗位,构筑了疫情防控的钢铁长城,取得了零确诊、零疑似的阶段性胜利。但是我们的思想还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特别近期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快速扩散蔓延,国内多地出现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疫情,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有效防止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严防疫情输入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双承诺、双报告制度,对计划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来(返)冀州的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向所赴单位、企业、村、社区和包联单位承诺和报告,承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如实主动报告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行程轨迹等信息(或拨打 110向区公安局报告),并避免与他人接触,主动到我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凡未申报或未经核准,一律禁止到冀州;凡未按要求申报擅自到冀州的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请广大群众及境外务工人员家属亲友相互转告、监督落实。所赴单位、企业、村、社区核实申报人员承诺和报告的信息后,按程序向上级包联单位承诺和报告。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来(返)冀州不足14天的人员,务必在24小时内向所赴乡镇、村、社区包联单位主动报告,对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进行登记报告。

三、对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到冀州不足14天的人员或新到冀州人员,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由防疫处置分指挥部负责送至区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其他国内市外来冀州人员自行居家隔离,由所赴乡镇、村、社区包联单位负责做好体温登记,如发生体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报送、筛查、治疗。

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两排查制度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排查和常态化排查,切实加强对国内市外、境外来(返)冀州人员的排查。各乡镇、村、社区包联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双人双岗、24小时值守等制度,守住小门、严把关口,对无出入证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登记等要求,对未提前申报擅自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来(返)冀州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村庄,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广大群众要踊跃监督,对境外、国内市外未履行承诺报告程序擅自到冀州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小区、村庄、乡镇、包联单位以及区疫情监测排查分指挥部(0318--8710150)举报,或拨打110举报。

五、区纪委监委要加大对各村庄、各小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值守不严、防控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冀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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