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④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永丰县民政局办理准考手续。 ⑤加分办法:每工作1年加0.5分,不足1年按1年计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加5分。 ⑥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合成总成绩。 (4)体检和考核 ①根据选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从事敬老院工作或民政工作时间长的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②对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③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④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入闱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5)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永丰县民政局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永丰县民政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1、乡镇敬老院会计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县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正式聘用后,每三年为一聘期,聘用期满后,县民政局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或辞聘之后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停止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