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工作内容: ①通过调查和监测,了解评价区内的环境质量现状,全面收集现有环境资料,依据项目可研报告,对道路项目进行工程分析。通过工程分析,掌握项目的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其特征,计算项目污染物排放源强及可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②依据《环评导则》确定的影响预测模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根据对项目的工程分析和预测评价结果,论证本工程的工艺方案和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进一步控制污染,减缓和消除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 ③在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上,分析本项目生产工艺、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选址和拟建厂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可行的环保依据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将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询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意见,公众也可以按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下述单位或部门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