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农牧局关于《邯郸市永年区农牧局关于加强禁限用农药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委公告精神,我局起草了《邯郸市永年区农牧局关于加强禁限用农药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直接到永年区农牧局农药管理站提出意见或建议。 地址: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名园路4号 2.电子邮件:ynxnmj@126.com 3.传真:0310-6835162 4.信函: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名园路4号永年区农牧局 邯郸市永年区农牧局 2017年4月14日 邯郸市永年区农牧局 关于加强禁限用农药管理的 通 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委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销售、储存、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百草枯水剂、胺苯磺隆单剂产品、甲磺隆单剂产品等39种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销售、使用含有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成分的复配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