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永宁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2016-10-27 17:10:47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的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暂不接受个人申请。

  林地、草原的统一登记时间另行公告。

  四、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办理地点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共有1个办理地点,设在永宁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受理。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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