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的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暂不接受个人申请。
林地、草原的统一登记时间另行公告。
四、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办理地点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共有1个办理地点,设在永宁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受理。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