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县正在积极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行动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按照《交通运输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通知》(交运发〔2020〕47号)、省市县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特制订我县国三及以下标准排放车辆提前淘汰奖补方案,并通告如下: ...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按照《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第三季度臭氧污染治理攻坚强化措施>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批准,永清县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7月14日起,在县城区范围内实施与北京市、廊坊市同步的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工作日每天7:00-20:00。...
因工作需要,经永清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永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凡进必考”、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编办发[2020]6号)、《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办[2020]27号)、《中共永清县委办公室、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办[2020]17号)文件要求,现将下放乡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经永清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永清县环境监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下放乡镇行使的审批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
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编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下放乡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