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2-05 12:08:05 来源:贵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贵溪市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贵溪市委办公室 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贵溪市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鹰潭市《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我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内容

  (一)考评评价的内容。

  包括党的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及成效、民生工程等6个一级指标,总权重为396分。

  1.党的建设。主要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和意识形态建设等方面内容。设置权重86分。

  2.创新创业。主要考核评价科技创新投入及产出、就业创业工作和创业活力等方面内容。设置权重27分。

  3.社会建设。主要考核评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法制江西(政府)建设、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和服务、精神文明和文化发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医药卫生、交通运输事业、教育发展等内容。设置权重71分。

  4.生态文明建设。主要考核评价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新农村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用水控制、水利建设、“河长制”落实及成效、土地管理及保护、空气质量、河流水质、林地(湿地)保有量、防灾减灾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内容。设置权重6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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