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评价的表彰。 1.表彰时间。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4月底之前对先进市、县(市、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表彰名额。在34个一类县(市、区)中评出科学发展综合先进县(市、区)13名。 3.时间节点。2018年2月底之前,由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进行考核评价,并上报省考评办。2018年2月底之前,省直各相关部门将考核评价数据报省考评办。2018年4月底前,省考评办将先进县(市、区)初选名单报省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委、市政府审定。 4.一票否决项。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不合格或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市、县(市、区)均实行“一票否决”。具体否决名单由省直相关单位于2018年2月底前报省考评办。 二、强化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成立参评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详见附件1)。 2.明确职责分工。为使我市参评2017年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职责分工。日常调度由各分管副市长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进行调度,归口调度由市委副书记调度党委部门指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调度政府部门指标,集中调度由市主要领导进行调度。(详见附件2) 3.加强督查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底对全市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