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西力田维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吨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公司拟在贵溪硫磷化工业基地,建设年产360吨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项目拟设置5条产品生产线,其中5-Br 100t/a, 5-N 100t/a, 2,5-二羟基苯甲醛10t/a,左氧羧酸100t/a、苯乙炔50t/a。建设内容主要有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公用生产设施。主要生产设施包括101车间、102车间、103车间;贮运工程包含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罐区等;公用设施包括办公、门卫、供水、供电、环保设施、厂区道路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5lm4RaZ 密码:ug4r7u (2)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力田维康科技有限公司;邝先生,17770183900; 环评单位:黄冈翱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黄工,0791-8830070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5etgWlg 密码:ikuq5r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江西力田维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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