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9-07-26 00:00:00 来源:月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建设项目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鹰潭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鹰潭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鹰潭市月湖区杨碧村马塘窝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厂区内

项目投资:5131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地沟油系统、除臭系统和配套工程,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处理规模分别为100t/d和5t/d。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鹰潭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杨碧村马塘窝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厂区内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01-64463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江西蓝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语音服务中心YY-B07005室(第七层)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第一次公示网络链接中的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hblsqs@qq.com)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