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月湖区委编办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8整改销号的公示

2019-07-31 00:00:00 来源:月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鹰潭市关于《印发〈鹰潭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鹰办发电〔2017〕38号)及《关于印发〈鹰潭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销号工作〉的通知》(鹰环督办字〔2018〕2号)要求,现就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8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督察问题:近年来,鹰潭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成倍增长,但鹰潭市没有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环保监管资源配置,现有监管力量难以满足履职需要。鹰潭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行政编制数低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平均数,市环保局行政编制数不到政府组成部门平均数的一半。

二、整改目标: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环保监管资源配置。

三、整改时限:跟进中央、省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进度。

四、整改措施: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视情加强环保监管力量。

五、整改完成情况:为区生态环境局增加1名行政编制,为区环境监察大队增加2名事业编制。

本公示时间自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7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整改办电话:0701-6231719。

 

 

                        鹰潭市月湖区委编办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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