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家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童家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鹰月办字〔2016〕30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研究,决定对我区领导干部联系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调整,具体联系安排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附件:1.区领导联系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情况表 2.区领导联系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情况表
中共月湖区委办公室 月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 区领导联系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情况表
附件2: 区领导联系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情况表
注:1.区领导联系企业安排: 按照《鹰潭市月湖区安生全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要求,实行区委常委、区政府领导挂点涉重企业;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相关部门列为责任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