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2-07 14:24:49 来源:余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余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委托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余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余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地点:江西省余江县工业园区虎山片区

  (3)建设单位:余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余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m3/d,占地13.9亩,采用兼氧 FMBR工艺,总投资19319.325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对道路选线方案的意见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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