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一中竞争性选拔中学骨干教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2018-02-07 14:28:08 来源:余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面试要求: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文具以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竞争性选拔资格。教案写好后上交由评委评阅;考生不得离开写教案考场,试讲结束后,不得返回写教案考场,直接从试讲考场进入考生休息室,等待公布试讲成绩,考生本人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写教案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按抽签顺序确定试讲顺序。试讲课题与教案课题一致。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4、成绩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成百分制。

  5、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竞争性选拔岗位1:1的比例选择聘用。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考核

  考核对象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复核其资格条件及现实表现并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要求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余江一中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八、其他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于2018年3月办理拟聘手续;2018年8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九、竞争性选拔纪律

  1、参加竞争性选拔的人员要依据本竞争性选拔方案,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竞争性选拔资格。

  2、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组织纪律,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竞争性选拔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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