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1-26 00:00:00 来源:余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部署,为加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余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指挥部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尽责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相关单位都要接受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每日一调度,挂点县领导对所联系乡镇包片负责。各乡镇场必须成立相应的指挥部,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卫健工作的副职具体抓,并指定一名联络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的防控工作,每日进行调度,按时信息上报。联防联控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下达的防控任务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工作。乡镇及联防联控单位自即日起取消春节休假。

二、严格管控加力,防止疫情传播

(一)对各乡镇要求

1.各乡镇场继续加大从湖北来余江人员的摸排力度,建立清晰台账,明确包干责任人,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上报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落实乡(镇、场)村干部包干责任,对从湖北返乡来乡人员,实行人盯人,掌握身体状况,严格督导监管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不参加任何聚会。村医要每日早晚进行体温检测,确保管理到位。一旦出现发热症状,立即送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疗。

(二)对疑似病人管理

经区人民医院诊断为疑似病人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患者相关标本由疾控中心送鹰潭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区疾控中心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按照所在地原则就近、就地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村医每日测量体温2次,连续观察14天,拒绝配合人员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疑似患者属在地、社区、街道、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防保站实施消毒,区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

(三)对确诊患者的管理

确诊患者在指定医院,即区人民医院实行隔离治疗,医院做好标本采集与院内感染控制,当地政府与防保站做好村、街道、社区的消毒,区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就近、就地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村医每日测量2次体温,连续观察14天,拒绝配合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三、压实联防联控,加强社会面管理

(一)暂时关闭密集人群文体休闲娱乐等场所

1.全区各地、各单位组织或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新春下基层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暂停举行。

2.全区各大中型餐饮店暂停营业。农村取消聚众宴请等活动。

3.全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封闭式体育场馆等免费开放的各类场馆临时闭馆,全区所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演出场所、电影院、KTV、酒吧、洗浴中心、按摩泡脚、游乐园、麻将馆等公众聚集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4.全区所有景区暂停举办一切大型群众聚集活动。

5.全区旅行社暂停组织游客前往武汉及其周边地区

6.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律不得交易和销售活禽、野生动物。

7.全区所有公交车辆每日必须消毒。

文体休闲娱乐场所和活禽交易等市场恢复经营时间另行通告。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以上规定,进一步加强疫情风险防范、排查,发现情况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置,对知情不报、瞒报、漏报,出现重大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加强车站管理,设立体温监测点

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出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入境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按属地管理,火车站由火车站负责、汽车站由交通局负责。

(三)加强重要通道入境人员的体温监测

与本市接壤的高速路口、国道、省道、乡道、村道等交通路口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政府负责设卡对入境人员进行体温监测

四、加强诊疗管理,确保人员安全

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器械试剂准备、院内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全力救治病人,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健康安全。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所有医务人员和进入医院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

 

五、加强健康宣教,普及卫生知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张贴“致湖北武汉来赣返赣人员的一封信”、“江西‘六个必须’全力遏制疫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倡议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时期,保持个人卫生,减少外出,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

六、加强正面宣传,规范信息发布

加强正面舆情引导,宣传部门和卫健委要强化信息交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是信息,防止谣言炒作,公安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依法打击造谣者,保证我市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府坚实的后盾力量,进一步坚定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战的信心和决心。

七、做好物资保障,严处违法行为

做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维护市场稳定。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做好应急备用医院隔离场所的储备工作,必要时要立即征调。

八、实施城乡清洁,强化源头治理

深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区网格卫生管理,保持城乡环境清洁。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孳生地。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管控制度,杜绝野生动物交易。

九、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对患者和被隔离群众实行人文关怀,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疏导。关心关爱一线医护人员乡镇干部,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十、强化督察督导,严肃追责问责。

指挥部发布的每项工作各乡镇(场)和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区督导组分组加强对各乡镇(场)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督导,并对履职不力的进行通报,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将严格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余江区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余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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