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国有同志任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叶国荣同志任余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易卫国同志任余江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赵鹰祥同志任余江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智元同志任余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骁华同志任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早生同志任余江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李宁娜同志任余江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兼任余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万文俊同志任余江县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辉正同志任余江县看守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建生同志的余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智元同志的余江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蔡国华同志的余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道德同志的余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叶发青同志的余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建军同志的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洪龙胜同志的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甜甜同志的余江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余江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