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文华同志任余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余江县文化稽查大队成建制转入余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原任行政职务自然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雷春生同志任余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副经理; 吴美虹同志任余江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建军同志任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四文同志任余江县食品药品监管理局副局长; 张令师同志任余江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良善同志任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洁琴同志任余江县信息中心主任; 邓朝晖同志任余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根义同志任余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欧阳云同志任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吴芬明同志任余江县公安局春涛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立敏同志的余江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美虹同志的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令师同志的余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良善同志的余江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洁琴同志的余江县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吴兵样同志的余江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刘建勇同志的余江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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