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免去简华锋同志的中共余江县林业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金明光同志任中共余江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余江县刘家站垦殖场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周金鹏同志任中共余江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李绪龙同志任中共余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挂职二年); 成立中共余江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汪华平同志任中共余江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 朱长福同志任中共余江县春涛乡纪律检察委员会书记; 杨鹏同志任中共余江县中童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挂职锻炼),免去其中共余江县马荃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许志斌同志任中共余江县中童镇委员会委员(挂职锻炼); 陈洪毅同志任中共余江县锦江镇委员会委员(挂职锻炼); 保留胡中华同志的副科级干部待遇(转事业身份),免去其中共余江县水利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立志同志的余江县公安局中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中共余江县委员会 2012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