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余教体发〔2015〕122号
关于余江县第四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县直有关学校(园),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学校): 随着余江四小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四小师资满足不了教育教学的需要,为完善四小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经研究,决定从本县乡(镇)中小学选调一批教师到余江四小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并由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余江四小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党红 副组长:王 强、胡县堂 成 员:黄建明、洪细英、夏连明、刘更生、陈合昌、占园芳、汤四义、吴文斌 三、选调岗位与人数 余江四小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26名,其中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语文12名、数学8名。若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2的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数。 四、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1、选调范围:选调对象应是本县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2、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生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条件:选调对象须取得中师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市级优秀授课教师称号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资历条件:正式参加工作(教龄)满三年(资历终算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6、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5年7月24日—8月7日,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8时—8月7日17时30分。 2、报名地点:余江四小。 3、相关证件:要求参加选调的教师须携带人事关系所在学校证明(证明须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实际从事教学工作时间、近二年年度考核结果)、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5、资格审查:2015年8月 10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详情垂询余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01-5888620。 (三)考试 考试方法:考试采取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的办法。 1、文化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8:30—10:30,参加考试人员于8月11日下午 3:00 —5:00凭本人身份证到余江四小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安排在余江四小。 2、文化考试内容范围:分学科考查现行小学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占60%,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占40%);除语文、数学、英语之外的学科采取专业测试的办法(专业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专业测试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8:00赶到余江一中(体育7:00)。 3、文化考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四)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学科岗位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 2、排序原则:按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依次排序,若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教龄都相同,年龄大的优先。 3、考核:经组织考核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教师待遇 被选调教师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并按新聘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工资。 七、选调纪律 1、参加选调教师要依据本选调方案,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八、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701-5888620(县教体局) 0701-5881360(县人社局) 0701-5886205(县监察局)
附件: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余江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印发
附件: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教师专业技能测试项目: 1、主专业(40分):自选钢琴、声乐、舞蹈、器乐等,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副专业(30分):自选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不得选用主专业已用过的表演形式),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自弹自唱(30分):根据抽签产生的教材里的歌曲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 (二)体育专业测试 1、800M跑(34分) 2、立定跳远(33) 3、篮球(往返运球投篮,33分) (三)美术专业测试 1、素描(40分) 2、色彩写生(40分) 3、自选特长展示(20分):内容为国画、书法、工艺美术等自选一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