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辰隆、副主任陈潞芳以及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场、环保、工信、交通、住建、邮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检查组依次对车管所电动车上牌情况,城乡电动车市场,平安驾校摩托车、电动车驾照考试情况、体育路电动车行驶管理、邮政公司自用邮政电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管理,逐条逐项进行了检查。重点采取“听、查、看、访、议”等方式,灵活机动、掌握了更多的第一手材料。 在黄河京都召开的汇报会上,相关部门就涉及本单位的管理职责进行了汇报。与会委员就电动车管理中存在的盲点、难点和困难进行了探讨,对驾、骑各类电动车的人群、出行高峰、违章类别进行了分析,对管理更加人性化提出了不少合理化建议,对《条例》的完善、实施细则的制定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 赵辰隆在讲话中指出,通过两天的检查,对全市电动车销售、管理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听了各单位的汇报和委员们的发言,感到全市在电动车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总体的社会效果还不十分理想。具体地说还存在不少问题,这里当然有不少是客观原因,但主观原因不可小视。具体就是各涉及部门还没有把属于自己管理职能部分真正拿在手上,认真调研,科学施策,严格管理。甚至还游离于管理边缘,对《条例》一知半解。必须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依法依例强化管理、加大力度,不是管不住,而是没有严格管理。既要人性化,又要法制化,只有拿在手上,放在心上,齐心协力,依法办事,一定能把电动车管好、管细、管出成效。 融媒体 (曹申义 付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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