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龙泉生态林牧庄园非法集资案资金清退公告

2018-09-08 22:59:28 来源: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晋中市龙泉生态林牧庄园非法集资案资金清退公告

  按照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结果,受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榆次区处置龙泉、金海泉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工作组对晋中市龙泉生态林牧庄园案件2846名集资参与人(原判决书中2851人,其中5人经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无需再清退其损失,故集资参与人变更为2846人)进行第一批涉案资金清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批处置资金包括:目前无争议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款151.131004万元及其利息0.00585万元;原在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保存的部分被告人退缴款23.08万元;目前无争议的榆次区公安分局代保管扣押款1792.95733万元及其利息23.103163万元,以上3笔款共计1990.277347万元。

  二、清退资金计算方式为:个人清退数额=个人集资余额÷16895.476万元(集资总额)×1990.277347万元(拟处置资金)。个人集资余额、集资总额,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判决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公告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公告期间,集资参与人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咨询(咨询电话:0354—3129312)。公告期满3天后开始清退资金(对未处理的实物待相关部门拍卖变现后另行通告清退办法和时间)。

  四、请本案所有集资参与人于9月8日至9月18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债权债务核定表,到榆次区文华街星程酒店东50米路北二层楼内,签订集资款清退承诺书,接受按比例清退集资款。并现场领取加盖公章的集资款清退凭证。

  五、对限期内签订了承诺书的集资参与人,凭加盖公章的集资款清退凭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晋中银行办理清退手续。对限期内不愿签订承诺书的集资参与人,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联系方式:0354—3368205

  榆次区处置龙泉、金海泉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工作组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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