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田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污染源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我县空气改善率达到省、市考核指标要求,在《玉田县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字[2016]20号)的基础上,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以PM2.5、PM10、臭氧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燃煤污染和扬尘污染整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把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与全面加快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常态化工作措施相结合,确保城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控制范围 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玉滨公路(北外环段)向北延伸2公里连线范围内划分为重点控制区,涉及到玉滨公路(北外环段)、伯雍大街、文明街、无终街、振玉路、玉月路、大玉线、兴玉路、和平路、清风路、繁荣路、燕山路、旭升路等13条主要道路。其中旭升路、无终街、西环路、玉滨公路(北环段)连线范围为精细控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对重点控制区和精细控制区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 三、主要污染源 (一)扬尘污染。扬尘污染是颗粒物(PM2.5、PM10)的主要来源。主要涉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渣土车辆、路政施工、料场料堆、散料堆场、裸露土地。 (二)面源污染。主要涉及餐饮油烟污染、鞭炮燃放、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杂物、汽车尾气、加油站及油品质量。 (三)燃煤污染。燃煤污染为我县取暖期污染主要来源。主要涉及居民取暖燃煤散烧、燃煤大灶、流动燃煤餐点、茶浴炉、生物质锅炉燃煤。 (四)企业排放。主要涉及重点高架源企业排放、涉VOCs企业排放、无组织排放、钣金喷漆行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