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上访过程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围、公共场所或者到外国使领馆区、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所在地实施静坐,打标语横幅,穿状衣,呼口号,散发诉状,张贴、摊摆大小字报,非法聚集等; (二)借上访之名,围堵、冲击党群机关、国家机关,拦堵公务车辆,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三)堵占公路、铁路、城镇街道,设置路障,阻断交通,扰乱交通秩序; (四)侮辱、威胁、殴打国家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或者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进入机关办公及接待场所; (五)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进行要挟; (六)实施跳河、跳楼、跳桥、攀爬建筑物等行为制造社会影响,或以实施前述行为相要挟,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特此通告。 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信访局 2020年5月19日 更多新闻资讯请点击并长按下图识别图中二维码或搜索Yttvggb关注玉田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方“在看”,给我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