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境内国道239线秀水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08-06 04:37:00 来源:阳泉市盂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山西省盂县公路管理段:

你单位报送的《阳泉境内国道239线秀水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批复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由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于2020年7月10日在盂县组织召开了技术评审会进行了审查。会上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诚德昌环境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我局原则上同意专家评审意见和结论。

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3月28日以晋发改审批发〔2020〕113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地址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国道239线,桥梁中心桩号为K892+364.0,中心地理坐标为N38°4'37.89"、E113°24'32.29",总投资18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12.18%。该工程主要内容为在原有桥梁基础上进行加固改造,具体包括:桥梁裂缝采用封缝灌缝处理,混凝土破损采用环氧树脂砂浆修补,T梁底板采用粘贴钢板进行加固,更换原桥桥面铺装、支座及伸缩缝,按现行标准重做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加固维修改造后维持原桥梁标准不变。

三、在项目的实施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对策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以及裂缝处理、粘贴钢板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地面及时硬化、拆迁工作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减少起尘量;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起尘物料做好覆盖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做好遮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运输过程中抛洒,以减少道路扬尘;施工工地出入口处必须设车辆出入口喷淋、冲洗设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保养、施工临时便道建成后及时硬化、裸露地表及时洒水抑尘。

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行驶中产生的尾气和扬尘,该项目对秀水大桥改造完成后可改善路面行车条件,减少扬尘产生量。

2、认真落实废水治理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居民住宅现有的旱厕,定期清掏回用于农田堆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为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等作业废水施工场地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经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道路洒水抑尘。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下雨时路面产生的地表径流,桥面排水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就近排入秀水河岸边的收集沉淀池沉淀,不外排。

3、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桥面拆除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尽量回收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桥上路面通行车辆和行人丢弃的路面垃圾。由道路清洁工人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要求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做好水车湾村东北侧、南村(西)东南侧、南村(东)西南侧噪声防护措施,规范建设施工现场围档,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和养护;在经过居民区路段要禁止鸣笛。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汽车通过桥梁的交通噪声。该工程未改变道路标准,不扩宽路面,运营期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项目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划、土地、安全、消防等相应手续,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实施。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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