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盂县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8-30 09:28:00 来源:阳泉市盂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盂政办发〔2019〕号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盂县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盂县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按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城镇居民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2019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各项机制确保增收
  县直各部门要以实现增收为核心,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拟定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方案,落实城镇居民增收服务,做好城镇居民收入调查统计。
  (二)狠抓六大重点促增收
  1.抓精准扶贫促增收。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真正做到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动态识别到位。一是产业项目实施到位。因地制宜、因贫施策,实现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可持续,大力推进小杂粮、果林、中药材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加快1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亿公斤以上;以帮扶城镇居民困难群体为重点,确保城镇居民低保人员和低收入困难群体人均收入稳步提高。
  2.抓旅游发展促增收。继续打造“仇犹故里、忠义藏山、清凉盂县”文化旅游品牌,搞好重大节日旅游促销,多层面提升盂县旅游的影响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引导更多游客到我县观光旅游度假。
  3.抓物流平台促增收。充分利用我县良好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以“互联网+物流”为方向,健全物流体系平台,提高物流整体服务水平,实现以物流带动贸易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流,促进增产增收。
  4.抓农业示范促增收。以开展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在种植、养殖、加工、物流等环节的运用,围绕富美乡村、田园综合体、特色乡村、集中连片布局精品果蔬、土特产品、木本药材、花卉苗木等产业,推动农业与文化创意、健康养生、休闲观光、田园经济、现代加工、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我县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景观农业等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5.深化改革促增收。一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等政策机遇,建立完善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制度,鼓励通过与城镇居民联营、入股发展民宿、乡村客栈、创意农业等新业态,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
  6.抓招商引资促增收。扎实开展招商行动,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提升客商投资信心,围绕我县实际精准招商,保证合同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效率,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三)实施四项工程促增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民生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70%,抓实抓好为民拟办实事,着力推进“民生工程”落实落地。
  1.全力实施就业创业提升工程促增收。坚持就业创业优先战略,主要通过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城镇居民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创业创新等措施,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创业,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一是认真落实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加大政策宣传,强化技能培训,注重培训质量,提升劳动者工作技能;二是积极创造就业机会,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出台优惠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2.全力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促增收。严格落实城镇养老、基本医疗、大病救助、民政救济等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3.全力扩大投资渠道工程促增收。加强投资理财的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城镇居民的理财意识,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储蓄、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金融产品的投资,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引导居民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
  4.全力落实税收政策和转移支付政策工程促增收。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新增社会公共服务资金向弱势群体和基层倾斜。灵活运用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来调节收入,通过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来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尤其是继续实行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直接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性收入。
  三、资金保障
  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特困群体,要建立收入补助机制。按照相关政策县本级财政每年将补助资金 15 万元纳入预算。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盂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郑陆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庞秀峰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志勇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郑少华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崔玉国  县工信局副局长
  武俊志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永焱  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新元  县人社局副局长
  郑晓宁  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恩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军海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玉晶  县税务局副局长
  韩俊宏  县总工会副主席
  韩利民  孙家庄镇政府副镇长
  白  琳  南娄镇政府副镇长
  高  岩  苌池镇政府副镇长
  张  芳  城镇社区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潘新元兼任。
  五、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组织领导、协调督导、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城镇居民增收各项各项工作。
  2、县人社局:负责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按政策落实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待遇调整工作,做好就业促进工作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3、 县统计局:负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业务调查统计和数据评估上报工作;负责对调查点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进行常规管理和指导,做好全县重点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为制定各项增收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4、县民政局: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兑现。
  5、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用于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财政预算情况统计分析,负责保障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经费。
  6、县发改局:负责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工作。促进全县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以就业创业带动城镇居民增收。
  7、县工信局: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工作情况统计分析。落实县属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工作水平。
  8、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教育费用减免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低收入家庭的教育经济负担。
  9、县商务局:负责促进消费工作,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
  10、县国家税务局:负责落实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
  11、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的落实。
  1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享受扶持政策情况统计、分析。
  13、县总工会:负责困难企业及职工帮扶解困,督促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落实各项解困政策。
  14、各乡镇、城镇办: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的调查统计工作,根据调查情况,明确具体联系走访的调查户,并加强同辅助调查员和调查对象的沟通,落实好走访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部门实施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切实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二)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县政府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责成一名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具体抓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调查、联系走访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密切配合,提高质量。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协同合作,密切联系,加强与样本户的沟通,积极落实联系走访工作制度,取得样本调查户的支持配合,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工作圆满完成。

   附解读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