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我县建成城市道路工程移交相关单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9-12-02 09:38:00 来源:阳泉市盂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盂政办发〔2019〕55号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我县建成城市道路工程移交
  相关单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关于我县建成城市道路工程移交相关单位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关于我县建成城市道路工程
  移交相关单位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从2019年12月1日起,对城市发展新增的城市道路管理,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给相关单位负责。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县建成城市道路工程移交相关单位管理实施意见。
  一、水神山道路工程由县发改局盂发改发〔2013〕第64号、63号、61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由迎宾大道、金运路互通、水神山南路组成,起点起于秀水镇东兰村与S216相接,终点位于东坪村水神山路与S214相交,全长4.214公里,技术标准城市A级,路基宽度60米,采用双向8车道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横断面布置为6米中央分隔带+2×4×3.75米行车道+2×2.5米绿化带+2×4.5米非机动车道+2×5米路侧带。目前已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由于该路是水神山道路的延续,是我县的主要干道,市政维护和管理都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管辖范围,为方便于集中管理,水神山道路工程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管理事权按属地管理移交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
  二、石阳线(S214)东坪至乌玉段公路拓宽改造工程由县发改局盂发改发〔2011〕第57号文件批准立项,起点位于石阳线K121+960处与水神山道路相接,终点位于省道石阳线K126+100处与盂县运煤专线相接,全长4.118公里,技术标准公路二级,路基宽度30米(利用旧路面10米),采用双向6车道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横断面布置为3米中央分隔带+2×3×3.5米行车道+2×2.5米硬路肩+2×0.5米土路肩。由于该路是原省道S214的拓宽改建,是我县的主要干道,该路的维护和管理都在县公路管理段,为方便于集中管理,东坪至乌玉段公路改造项目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管理事权按属地管理移交给县公路管理段负责,所需经费由管理单位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维修,所需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三、阳五高速盂县东出口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盂县东收费站,终点位于双阳线与石阳线连接线交叉处,全长654米,技术标准公路一级,路基宽度32.5米,采用双向4车道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横断面布置为3米中央分隔带+2×2×3.5米行车道+2×3.25米硬路肩+2×0.5米土路肩+2×4米绿化带。由于该路是阳盂高速盂县东收费站连接线,是我县的主要干道,为方便于集中管理,从盂县东超限站至省道S314段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管理事权按属地管理移交给县东公路管理段负责,所需经费由管理单位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维修,所需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四、南娄至县城城市一级公路改造项目,该项目建设分为两部分,中兰互通到南娄段由南娄镇负责承建、中兰互通到县城段由太阳高速公路建管处投资建设。中兰互通连接线工程长2.55公里,路基宽40米(含中间绿化隔离带5.5米、两边绿化带各2米、非机动车道各4米),路面宽22.5米,路面等级为双向六车道城市干线公路。由于该路是省道S216的拓宽改建,该路的维护和管理都在县公路管理段,为方便于集中管理,中兰互通到运煤专线口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管理事权按属地管理应由县公路管理段负责,所需经费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双阳线天然气公司至原水泥厂外环公路建设工程,由县发改局盂发改发〔2011〕第98号文件批准立项,概算投资3990.7909万元,起点位于省道石阳线(G239)K155+200处,经原水泥厂、西白水、南白水村,终点位于省道双阳线K55+100处,全长2.452公里。设计标准为公路二级,路基宽度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管理事权列入城市建设计划,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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