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政发〔2019〕95号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批转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四部门
关于2019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意见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关于2019度退役士兵安置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关于2019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意见
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盂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阳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阳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际,现提出我县2019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意见,请县政府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一、各接收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国防意识和大局观念,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确保退役士兵稳定上岗就业。
二、安置部门要严格执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全面掌握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扎实推进“阳光安置”,精心组织退役士兵选岗,安置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盂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今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附件: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
附件1 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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