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12-09 10:54:47 来源:枣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2017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经研究决定,2017年枣强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含就业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17年12月1日之前(含12月1日)有效。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2017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5、乡镇事业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招聘岗位限枣强县户籍(详见《2017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备注”栏);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条件是指:符合岗位要求,服务期满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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