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倡议书

2020-01-26 08:00:00 来源:泽州县政府 作者:泽州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正值新春佳节,自武汉市报告发现了不明原因肺炎疫情,1月8日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已蔓延至我省。截止2020年1月24日24时,山西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例。

  为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联防联控要求,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正在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您和您的家人以及全社会的健康,也是《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泽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如果您近期从武汉及周边市返回泽州,我们提倡您这样做:

  1、请主动到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登记,主动在家隔离观察14天,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早、晚各测一次体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观察。

  2、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做好防护,立即就近选择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到其它科室,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及周边市旅居史。

  二、对于普通居民我们提倡您这样做:

  1、近期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要移风易俗,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2、加强居家防护,家里做好通风保暖,避免感冒。勤洗手、多饮水,清淡饮食、均衡饮食、不食用或饮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和道具要分开。保持良好心态,不恐慌、不焦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3、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4、如果您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时,请就近选择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佩戴口罩。

  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祝广大居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泽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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