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7-02-06 14:25:05 来源: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我县于1月24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本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于1月26日24时解除,届时将不再另行通知。

  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市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二、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应采取防护措施。

  三、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减少能源消耗,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四、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公众自觉减少分散燃煤使用,尽量使用型煤或其他清洁燃料。

  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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